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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文化和旅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启动
  •   为做好文化和旅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标准体系,有效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3月16日,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发布关于征集2021年文化和旅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公告。全文如下:

      为做好文化和旅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标准体系,有效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文化和旅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把握“十四五”规划重点方向,符合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律及行业标准化需求,促进文化和旅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本领域标准体系和行业标准管理范围,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统一,不得重复、冲突。在可能存在业务交叉的领域,申报项目前应经过充分的沟通协调,避免重复立项或产生分歧。

      (三)申报项目应重视和加强大桥未久atad标准制修订的前期预研,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和技术研究基础。切实提升标准立项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确保在获得立项、编制完成后可有效实施。与等级划分相关的项目,要事先明确适当的、合规的标准实施主体,对涉及新增职业分类等特殊情况的项目严格控制。

      (四)申报材料要做到导向正确、要素完备、体例规范、结构清晰、内容明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性、完整性负责,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五)申报单位应广泛听取行业各利益相关方意见,积极吸纳科研。鼓励标准各相关方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鼓励原起草单位提出或参与申报修订项目。

      (一)项目书。项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加盖牵头申报单位公章。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原标准实施效果及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三)参编说明。参与起草单位应出具说明材料,明确参与该项目工作,同意由牵头申报单位办理项目申报以及标准立项后的合同签订、经费管理等事宜。

      (四)预研材料。重要项目应补充提供预研材料,内容包括:项目涉及的标准化对象发展情况,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协调性,科技情况及标准验证情况,国内外标准情况和是否合规采用国际标准,已有的工作基础,以及标准实施效果和效益预测等。

      (一)文化和旅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按照《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我部标准化工作相关执行。

      (三)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对申报项目的技术内容、编写质量及材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认线名专家召开评审会。起草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5月14日前,将审核后的项目材料及专家评审意见报送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四)对于重大项目或应对突发紧急事件急需行业标准等在立项时限上有特殊需求的,可通过归口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反映。